【法理分析】
律师提示:
猥亵儿童罪
猥亵儿童罪,是指以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或者以非暴力、胁迫等方法猥亵儿童的行为。不满十四周岁的男童、女童都可以作为本罪的受害人或猥亵对象。在没有监护人照顾的情况下,未成年人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,很容易受到侵害。因此父母作为监护人,必须提高保护意识和加强对子女自我保护知识的教育。
本案主要涉及未成年女孩遭受猥亵的法律问题。马某的行为构成猥亵儿童罪。
1.《刑法》第237条规定,以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,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,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。猥亵儿童的,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。
马某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和刺激心理对心心实施猥亵的行为,严重侵犯了心心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尊严。17周岁的马某具备刑事责任能力,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,另外由于心心不满14周岁,因此,马某的行为符合猥亵儿童罪的犯罪构成。
2.《刑法》第17条第3款规定,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,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。
本案中,马某未满18周岁,因此对于马某实施的犯罪行为,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。